再次見到餘翔的時候,是在朋友的婚禮上,那個時候他已經是兩個孩子的爸爸,距離他跟我說他這輩子不想結婚已經過去了八年。他剃掉了飄逸的長髮,略微發福的身子塞在了西裝裡,顯得十分老態,指揮新娘新郎擺各種唯美的姿勢,做起了他曾經跟我說過最不屑的職業——婚禮攝影師。,整個婚禮我都坐在賓客席上,目光一刻也冇有離開他,大腦中一遍遍的排練待會要說的對話,生怕說錯一句話會將這份感情再一次推向深淵。但事實證明,我根本冇有選擇的機會,他已經結婚了。聽到這幾個字的時候,我正和他坐在酒吧,他點了一杯威士忌,我點了一杯馬提尼,那是我第一次見他時候喝的酒,因為我很喜歡《GOOD,BEHAVIOR》中的情侶惺惺相惜的感覺,而馬提尼就是女主喜歡喝的酒。前一秒還在談笑風生,後一秒我的表情就凝固在了臉上,我能感覺到當時我一定像個小醜,還明目張膽的說我一直在等著你這種話。你也早點結婚吧,找個好人嫁了,安安心心的過日子。這句話從他嘴裡說出來多少有點違和,我難以想象曾經我愛的那個自由灑脫的男人,竟然能說出這種良家婦男的話。我趕緊跑到衛生間平複了一下心情,回來後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,跟他接著聊天。酒過三巡,兩個人都喝的晃晃悠悠的,相互攙扶著出了酒吧。記不清當時什麼情況,我突然就坐在馬路牙子上哭了起來,他挨著我,一張一張的給我遞紙巾。。